申辦期間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共計3個月為申辦期間。

申請人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1. 身心障礙者。
  2.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3. 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之成員。
  4. 經濟困難者。
    前述第4.類「經濟困難者」說明如下:

(1) 有雇主類型:因失業、無薪假、非自願離職、雇主實施減班休息、協商減薪、雇主營收衰退而減少獎金等實質收入減少導致經濟困難者。

(2) 無雇主類型:客戶表達自己無雇主(包括但不限於攤商、自營商、自由工作者等),但因營業收入下降或暫停營業導致經濟困難者。

適用保單

依各該保單條款約定,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可辦理保單借款之台幣有效保單(投資型及年金保單除外)。

借款額度

單一要保人本專案最高累計借款金額新台幣10萬元。
(申請時如為曾辦理紓困借款者,需清償申請人前一年度或之前已辦理之本紓困貸款專案餘額。)

優惠利率

按借款當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利率,借/還款期間採固定利率3年,超過3年將回歸各該保單原訂公告保單貸款利率。

各年度申請方式及規定請詳本公司官網最新消息

 

※ 提醒您:保單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將導致保險契約停止效力;為確保您的權益,請於借款前謹慎評估借款需求及還款能力。

 

連結網址:113年「經濟弱勢紓困保單借款優惠利率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