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緊急救援服務辦法簡介
*本項服務所稱之「旅遊」指不超過180天之短天期旅行,不含合併出差、工作、留學等非純以旅遊為目的之旅行,並請提供旅遊資料證明(護照及住宿、交通、旅遊門票等單據)。
*「三商美邦人壽海外緊急救援服務辦法」係三商美邦無償提供之服務,三商美邦得於必要時修改或終止服務內容。詳細內容以「三商美邦人壽海外緊急救援服務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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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緊急救援服務使用需知行前
旅遊期間
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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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項目暨被保險人自付費用一覽表三商美邦將免費為您安排各項諮詢及代辦服務,在您所需的各項服務中,可能會衍生一些您必須自付的費用,我們將各自付費用項目列於下表,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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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救援服務項目暨費用負擔一覽表於緊急事故發生時,三商美邦提供下列救援服務,其費用負擔如下表所列。 三商美邦負擔
被保險人自付
註1:上述服務項目之費用如果超過三商美邦負擔之限額美金二萬元,本公司仍提供救援服務,惟超過額度之費用須由保戶自行負擔。 註2:服務項目之代墊住院期間醫療費用,三商美邦可先行代墊美金五千元。請被保險人於提示還款通知日起十五日內償還本公司。 註3:被保險人資格之審核仍依「三商美邦人壽海外緊急救援服務辦法」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