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1.新投保件:填寫「保險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並與要保書一併於受理時送交本公司辦理。
2.既有契約:填寫「保險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送交本公司辦理。

授權人資格

應為保單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要/被保險人之配偶或二親等直系血親。

續期繳費方式變更申請時間

請於當期應繳費日(或保費到期日)前四十五天將「保險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送交本公司保戶服務中心辦理。

續期保險費繳費通知

若其繳法為年繳、半年繳、季繳者,傳統型人壽保險及健康險主約於每期應繳費日前十五天,投資型商品及萬能壽險於每期保費到期日前二十五天,本公司將寄發「保險費通知單」予保戶,請保戶將保費款項存入轉帳帳戶中,以利帳戶扣款作業。
繳法選擇月繳者,因每月將自動由金融機構進行扣款,故不寄發繳費通知。
繳費通知方式包括:電子表單、簡訊、紙本等方式通知保戶,若申辦電子表單之保戶,本公司將寄電子表單至要保人之手機或E-mail信箱;如未申辦前述服務者,本公司將以手機簡訊發送繳費通知;如未留存有效手機號碼者,本公司將以紙本郵寄方式為之。

扣款時間

  • 扣款日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 因應綜合所得稅申報,如適逢扣款日12月31日為假日者,將提前至前一營業日扣款。
  • 扣款日若遇特殊狀況(如農曆過年期間或連續假期)需調整者,本公司將於網站上公告。
適用保單 扣款日期
保單生效日或變更收費方式完成日
< 99年7月15日
每月十、二十及月底
保單生效日或變更收費方式完成日
≥ 99年7月15日
每月五、十五及二十五日
 
  1. 傳統型人壽保險及健康險主約(含防癌險主約)
    本公司依您保單所屬之扣款日分別於每月五、十五、及二十五日或每月十、二十及月底由您指定帳戶扣款。
  2. 投資型商品及萬能壽險
    本公司依保費到期日所屬區間,將分別於下列日期至您指定帳戶進行扣款。逾扣款日仍未扣款成功者,當期保費不再扣款,請自行繳費,本公司將於次期保費到期日再行扣款。
扣款日期 保費到期日 第一次扣款日 第二次扣款日
每月十、二十及月底 當月十五日至當月二十四日 當月十日 當月二十日
  當月二十五日至次月四日 當月二十日 當月月底
  次月五日至次月十四日 當月月底 次月十日
每月五、十五及二十五日 當月十日至當月十九日 當月五日 當月十五日
  當月二十日至當月二十九日 當月十五日 當月二十五日
  當月三十日至次月九日 當月二十五日 次月五日

保險費折扣優待

  1. 本公司保戶選擇以「自動轉帳」方式繳付保費,且經由金融機構自動扣款成功者,傳統型人壽保險及健康險主約(含防癌險主約)每次繳費最高可享有降低每期保費1%之優待,單獨發單之個人傷害保險、萬能壽險、投資型保單及特定專案商品不提供保險費折扣優待。
  2. 以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扣款方式繳交保險費,因轉帳扣款或請款不成功,要保人如欲利用郵局、便利商店或自動櫃員機 ( ATM ) 等方式自行繳費者,本公司提供之保險費折扣優待說明如下(單獨發單個人傷害保險、萬能壽險、投資型保單、特定專案商品及外幣保單除外):
    (1)保單生效日<100年7月1日者,須於應繳費日當日起算20日內繳交本期應繳保險費全額 ( 不含轉帳折扣金額 ),始得享有本公司提供之保險費折扣優待,此優待金額將用以抵繳下期保險費。
    (2)保單生效日
    100年7月1日者,不再提供保險費折扣優待。
  3. 外幣保單利用自行匯款方式繳費者,無提供保險費折扣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