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急難救援服務之標準如下:
- 被保險人投保本公司繳費一年期(含)以上之個人保險
- 出國目的為旅遊且期間不超過180天
- 出國地區為台、澎、金、馬以外地區
- 經通報本公司海外急難救援服務專線(886-2-25239646)請求援助
*本項服務所稱之「旅遊」指不超過180天之短天期旅行,不含合併出差、工作、留學等非純以旅遊為目的之旅行,並請提供旅遊資料證明(護照及住宿、交通、旅遊門票等單據)。
*「三商美邦人壽海外緊急救援服務辦法」係三商美邦無償提供之服務,三商美邦得於必要時修改或終止服務內容。詳細內容以「三商美邦人壽海外緊急救援服務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