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戶可以透過以下管道:
- 保戶親自辦理:終止保險契約申請書、要保人身分證正本、要保人第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例:健保卡或有效期護照/駕照) 。
- 業務員代辦:終止保險契約申請書、要保人身分證影本、業務員身分證影本。
- 委託代辦人:終止保險契約申請書、要保人/代辦人身分證正本、要保人/代辦人第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例:健保卡或有效期間的護照/駕照)。
- 郵寄辦理:終止保險契約申請書、要保人身分證影本。
依條款約定,保險契約終止後若有款項給付須給付予要保人本人。
若有問題,請洽詢您保單所屬的業務員、各地區保戶服務科或 0800-022-258客戶服務中心提供進一步的解說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