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指定聯絡人」?

三商美邦人壽為保障保戶權益,降低詐騙風險,特提供指定聯絡人服務,守護保戶資產。要保人每張保單可約定一位保單的指定聯絡人,開啟指定聯絡人服務後,當要保人申請辦理保單借款/終止契約(含年金部分終止)/保單子價值減少(提領)契約變更退費時,單次付款達一定金額以上,或要保人年滿65歲者,三商美邦人壽將依約定發送簡訊通知「指定聯絡人」。

為什麼要申請「指定聯絡人」?

當保單發生涉及金流之變更時,透過同步通知指定聯絡人發揮「預警」和「多重把關」的作用,由指定聯絡人進一步確認要保人申請動機及資金用途等,防止詐騙集團誘導保戶進行保單異動,避免保戶之保單資產遭不肖人士盜用。

如何申請「指定聯絡人」?

1. 檢附文件:
    (1) 指定聯絡人申請書,須由要保人及指定聯絡人本人親自簽名。
    (2) 要保人與指定聯絡人關係證明文件。
2. 申請管道:臨櫃/郵寄/業務人員代辦。
3. 申請時間:隨時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1. 要保人申請資格: 本公司有效個人保險契約之要保人,且須為年滿18足歲具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2. 指定聯絡人資格:限要保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兄弟姐妹。
  3. 每張保單限約定一名指定聯絡人。
  4. 當要保人申請辦理保單借款/終止契約(含年金部分終止)/保單子價值減少(提領)/契約變更退費,單次付款達一定金額以上,或要保人年滿65歲者,本公司依約定發送簡訊通知「指定聯絡人」。(本公司保有調整此通知金額之權利)

指定聯絡人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