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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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證明用途

當申報個人所得稅時,一般扣除額可分為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兩種方式。標準扣除額採定額式;而列舉式則包含捐贈、保險費、醫療及生育費、自用住宅貸款...等,若列舉申報總和超過標準扣除額時,採列舉申報方式對納稅人較有利。公司團體件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需檢附繳費證明及明細表,每位投保員工一年保險費在24000元以內得以費用申報出帳,超額部份須轉列員工薪資。

申請方式

為了讓您更方便、迅速地取得年度繳費證明
1.請您於下列表格中詳實填寫後送出。
2.於本公司網站依序進入「保戶專區」→「加值服務」→「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可線上查詢及列印。
3.每年報稅季節(4、5、6月)撥打0800-022-258客戶服務中心,進入自動語音自助服務選擇「83 補發繳費證明」,選擇「1.保單號碼補發」(輸入要保人身分證字號及保單號碼12碼),或選擇「2.要保人身份證號補發」(輸入要保人身分證字號),即可申請。
我們在接收您的資料後,將儘速郵寄至所申請保單留存於本公司之有效收費地址。
若您對繳費證明申請上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22-258,我們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注意事項

為保護個人資料安全,本證明書領取方式僅以郵寄所申請保單留存於本公司之有效收費地址,若同時存有多個收費地址時,將一律以生效日最近之有效保單收費地址為本繳費證明郵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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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個人資料外洩,本聯絡地址僅作為本公司承辦人員與您聯絡之依據,非本次申請文件寄送地址(詳注意事項)。)


上述內容僅作為本公司承辦人員與您聯絡之依據,如涉及契約內容變更之各項作業,仍應依契約條款及本公司之規定完成相關程序後始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