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證明用途 當申報個人所得稅時,一般扣除額可分為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兩種方式。標準扣除額採定額式;而列舉式則包含捐贈、保險費、醫療及生育費、自用住宅貸款...等,若列舉申報總和超過標準扣除額時,採列舉申報方式對納稅人較有利。公司團體件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需檢附繳費證明及明細表,每位投保員工一年保險費在24000元以內得以費用申報出帳,超額部份須轉列員工薪資。
申請方式 為了讓您更方便、迅速地取得年度繳費證明 1.請您於下列表格中詳實填寫後送出。 2.於本公司網站依序進入「保戶專區」→「加值服務」→「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可線上查詢及列印。 3.每年報稅季節(4、5、6月)撥打0800-022-258客戶服務中心,進入自動語音自助服務選擇「83 補發繳費證明」,選擇「1.保單號碼補發」(輸入要保人身分證字號及保單號碼12碼),或選擇「2.要保人身份證號補發」(輸入要保人身分證字號),即可申請。 我們在接收您的資料後,將儘速郵寄至所申請保單留存於本公司之有效收費地址。 若您對繳費證明申請上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22-258,我們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