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服務
加保附約或增加其保障額度
|
|
|
注意事項
- 視核保需要,被保險人應自費體檢,或病歷及告知事項補充說明書之提供。
- 被保險人之子女為0歲者,須為已健康出院者才能加保。
- 投保金額限制依本公司核保規則辦理。
- 要保人/被保險人/法定代理人應親自簽名;未經書面授權同意而逕為簽署、變造或盜(冒)用要保人/被保險人/法定代理人簽名或印章者,不論是否為便宜行事或為求處理方便,均將可能觸及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第217條「偽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及第342條「背信罪」,最高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前述不法態樣將可追究行為人之民事侵權責任,並追償因此造成之損害。
...展開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