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服務
申請指定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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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申請資格:本公司有效個人保險契約之要保人,且須為年滿18足歲具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 指定聯絡人:限要保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兄弟姐妹。
- 已約定指定聯絡人之保單,於要保人辦理保單借款、終止契約(含年金部分終止)、保單子價值減少(提領)、契約變更退費,單次付款達一定金額以上或要保人年滿65歲者,本公司將以簡訊通知指定聯絡人。(本公司保有調整此通知金額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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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資格:本公司有效個人保險契約之要保人,且須為年滿18足歲具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 指定聯絡人:限要保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兄弟姐妹。
- 已約定指定聯絡人之保單,於要保人辦理保單借款、終止契約(含年金部分終止)、保單子價值減少(提領)、契約變更退費,單次付款達一定金額以上或要保人年滿65歲者,本公司將以簡訊通知指定聯絡人。(本公司保有調整此通知金額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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