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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
當被保險人不幸在保險有效期間內身故,或在約定期間內仍生存時,則保險公司給付一筆保險金予受益人。其中又可依保險期間分為定期壽險及終身壽險
  • 定期壽險:
    在一定期間內提供保險保障,保費相對較便宜,適合對於特定期間希望能提高保障的人購買。
  • 終身壽險:
    只要持續在繳費期間內繳納保費,即提供終身保險保障,無須擔心保障終止問題。
健康保險
被保險人因罹患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時,相關治療之醫療費用支出,壽險公司依約定給付保險金。常見的類型有:
  • 醫療險:
    因門診、住院醫療或外科手術等所發生之醫療費用,給予保險金。
  • 癌症險:
    因罹患癌症所發生之相關醫療費用或提供一次性或多次性保險金。
  • 重大傷病險:
    發生符合健保重大傷病項目(扣除8項遺傳性或先天性的疾病及職業病)之一時,給付一次或分期保險金。
  • 長期照顧險:
    當符合「長期照顧狀態」時,提供分期給付保險金。
傷害保險
被保險人因遭受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以致身體蒙受傷害,因而失能、死亡或接受醫療時,壽險公司依約定給付保險金。保障範圍包含意外身故、意外失能、意外醫療等。
年金保險
被保險人的生存期間作為約定的給付條件,保險公司於被保險人達約定年齡或約定期間後開始固定給付保險金。保險類型可分為即期年金遞延年金
投資型保險
與傳統保險商品最大之不同,在於投資型保險商品將保費區分為保險部份投資部份,投資部份採專設帳簿方式處理,投資的選擇權由要保人決定,投資的風險大部份也需由保戶自行承擔,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壽險公司不保證將來的收益,也不負責投資行為所致的獲利或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