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獎名單
抽獎日期:106/11/22
得獎者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得獎獎項 |
---|---|---|
李O宗 | S12*****89 | 現金獎二萬元 |
蔡O婷 | E22*****11 | 現金獎二萬元 |
蕭O瞳 | L22*****01 | 現金獎二萬元 |
黃O茹 | F22*****41 | 現金獎二萬元 |
蕭O吟 | E22*****91 | 現金獎二萬元 |
彭O榆 | K22*****47 | 現金獎二萬元 |
注意事項
- 抽獎活動僅限戶籍設於中華民國之國民參加。抽獎獎項之寄送僅限於中華民國(包含金門、馬祖、澎湖),如獎項寄送地點為前述以外之地區,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且不予重新抽出得獎者。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以上者,需先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所得稅率為20%;獎品價值需全額列入個人所得,且依法由公司開立所得扣繳憑單予所得稅繳納義務人(即得獎者)保單於公司留存之住所地址,供得獎者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 本活動之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活動網頁內,並以得獎專函、Email或致電通知得獎者,得獎人於公告日起3週內未完成領獎程序或仍不符領獎程序者,視同自動放棄其申領獎項之權利。若資料不完整導致本公司無法聯絡到得獎人而逾期或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且不予重新抽出得獎者,
- 本公司將依照本抽獎活動辦法所列獎項價值頒發獎項予得獎者,且本活動的所有獎項皆不得兌換其他等值商品或現金。
- 本活動之抽獎與得獎紀錄均以本公司電腦系統紀錄為準。本公司有權檢視本活動之抽獎與兌換行為,若涉及不正當行為,本公司除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及兌領之權利外,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本公司保有一切修正、暫停及終止活動之權利,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之事宜,三商美邦人壽保留解釋之權利;若有異動將另行於本公司官網公告。
- 若有需要,得獎人須同意出席三商美邦人壽針對本活動所安排的一切公關及宣傳活動,並同意照片及錄像可供宣傳之用,三商美邦人壽不需另行通知或支付費用。
- 非經三商美邦人壽授權同意,不得以本活動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廣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