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6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

歡慶三商美邦30歲,

感恩有你一路支持,凡參與本次網路投保活動,

即可抽多項好禮

活動期間完成下列【保戶同樂活動】任一項目,可獲得對應獎項之抽獎機會。

  • 【保戶同樂第一重】

    當月完成投保者(不限保費金額、投保次數),可獲當月「City咖啡」抽獎機會一次(註),月月抽88名,共抽352名。

    ※註:當月抽獎機會不遞延至次月,次月需有投保,才可獲得抽獎機會;本獎項係提供7-11 ibon點數600點(價值NT$60)。

  • 【保戶同樂第二重】
    1. 網投會員好禮:

      首次加入網路投保會員/填寫推薦人欄位,或既有會員(註)於會員中心之個人資料維護設定推薦人,可獲「ibon點數600點(價值NT$60)」抽獎機會各一次,共抽33名。

      ※註:既有會員係指112年5月31日(含)前已註冊網路投保會員者,於活動開始前已設定推薦人,或活動期間內修改推薦人資料,皆無法獲得抽獎機會。

    2. 投保滿額禮:

      好康一:投保「旅行平安險」,單筆保費達100元(含)以上,可獲「三商餐飲商品卡200元」抽獎機會一次,共抽33名。

      好康二:投保「意外傷害險」、「定期壽險」及「重大疾病健康保險(甲型)」任一險種,單筆保費達300元(含)以上,可獲「SOGO禮券1,000元」抽獎機會一次,共抽6名。

      好康三:投保「小額終老保險」,單筆保費達2,000元(含)以上,可獲「SOGO禮券5,000元」抽獎機會一次,共抽2名。

  • 【保戶同樂第三重】

    參與上述活動項目者,皆可獲「三商美邦30週年紀念馬克杯」(價值NT$450) 抽獎機會一次,每人限抽一次,限量抽33名。

活動範例
  • 【保戶同樂第一重】112年6月至9月獎項於投保次月8日抽出得獎者,抽獎當月15日於公司官網最新消息及活動網頁內公布得獎名單。
  • 其餘各獎項於112年10月20日抽出得獎者,112年10月26日於公司官網最新消息及活動網頁內公布得獎名單,且以得獎專函個別通知得獎者。
  • 得獎者須於112年11月10日(含)前寄回得獎專函(以郵戳為憑,ibon點數得獎者由本公司直接寄發ibon點數,無須填寫得獎專函),若逾期回覆或所載資料不完整,將視同自動放棄權益,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以上情形本公司不再遞補名額。
  • 得獎者各獎項僅有一次獲獎機會,【保戶同樂第一重】獎項除外。
  • 所有獎項於112年11月16日(含)前寄出,惟【保戶同樂第一重】 活動獎項於公布後次日寄發ibon點數。

    ※前述日期如遇假日則順延至第一個工作日。

  • 本活動限自然人參加,且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國民。
  •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表示同意本活動辦法,並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本公司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於參加者同意之期間內,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但本公司於未經參加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惟若資訊不完整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 活動期間內投保之新契約,除【保戶同樂第一重】契約始期需符合下表條件外,其餘活動項目之契約始期需為112年10月7日(含)之前,始可參與抽獎,得獎者如有契撤、解約或不符合契約始期規定等情事,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且不予重新抽出得獎者。
  •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址僅限中華民國境內(含金門、馬祖、澎湖),如得獎者未能於領獎期限前回覆有效國內寄送地址,或因個人資料瑕疵致無法通知得獎者,視同棄權,且不予重新抽出得獎者。
  • 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達20,000元(含)時,得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本公司並將依法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法如有更新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 本公司依照本抽獎活動辦法所列獎項價值頒發獎項予得獎者,且本活動所有獎項不得兌換其他等值商品或現金。
  •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參加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本公司有權檢視本活動之抽獎與兌換行為,若涉及不當行為,本公司除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及兌換之權利外,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本公司有一切修正、暫停及終止活動的權利,本活動辦法若未盡之事宜,本公司保留解釋之權利;若有異動將另行於本公司官網公告。
  • 非經本公司同意,不得以本活動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廣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