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辦法 參與活動 中獎名單

1、活動目的:感謝三商美邦人壽保戶響應電子化服務,特別規劃本次抽獎活動回饋保戶。
2、活動期間:98年12月2日(三)上午9:00 至 98年12月14日(一)下午5:00
3、參加對象:持有三商美邦人壽一年期(含)以上之個人險有效保單,且於98年11月24日(三)前留存要保人自己之電子信箱者,

  本公司將依留存之電子信箱寄發抽獎序號。(排除本公司內、外勤同仁)
4、參加辦法:符合上述條件者,進入本公司網站登錄要保人身分證字號及抽獎序號,並完成「e起來抽獎」活動者,即可

  參加本次抽獎活動。

5、獎項內容:

獎 次 獎項內容 價 值 名 額
頭獎
行家級筆記型電腦 SONY VGN-Z56TG/R 市價約$68,900元 5名
貳獎
專業級腳踏車 FUJI TEAM PRO 20段 市價約$49,500元 10名
參獎
智慧型手機 Apple iPhone 3GS -16GB 市價約$26,400元 20名
肆獎
摺疊式腳踏車 KHS F20-A2 16速 市價約$15,000元 150名

6、抽獎方式:由完成「e起來抽獎」活動之名單中,以電腦隨機抽取方式抽獎,每位要保人以得獎一次為限。
7、中獎公告:中獎名單於98年12月16日(三)於本公司網站公告。(https://www.mli.com.tw)

8、領獎作業:中獎公告後由本公司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中獎者,中獎者須於期限內回覆,若未回覆、逾期回覆、無意願索

  取或地址錯誤造成退件導致無法通知中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依所得稅法規定,獎品價值累計達$1,000元以上者須計入個人所得,獎品價值超過$20,000元以上者,本公司依所得稅法

 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所得稅率為20%,獎品價值全額列計個人所得並且進行代

 扣繳所得稅。中獎者須完成繳稅及相關程序後方可領獎。 

. 課稅金額計算將以本公司採購價格為主,獎項市價僅供參考。
• 同一要保人不得重複領獎,若重複中獎,獎項取其金額較高者給付。
• 中獎人不得要求本公司將贈品轉換、轉讓他人或折換現金。
• 中獎者如有冒用他人身分、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本公司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的權利。
• 領獎期限為98年12月25日(五)止(以郵戳為憑),若未完成相關手續,視為放棄得獎權利。
•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參與本活動者所寄出或登錄(填寫)之資料有遺失

 、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本公司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 本公司保有修改、暫停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規定辦理。